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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297  发布日期:2008-09-18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姜建军解读新“三定”中的地质环境工作职能  新闻透视人物:姜建军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采访背景:新“三定”明确了国土资源部“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把“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为一项重要职能,还增加了“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职责。“环境的变化越来越离不开地质科学”记者:今年3月,中央提出了此次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国土资源部的机构调整以“规范行政权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切入点”。在这次新“三定”的地质环境职责调整中,我们是否能感受到这种背景和含义?姜建军:从新“三定”中,尤其是地质环境司的职责调整中,确实突出了“规范行政权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切入点”的宗旨。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新“三定”高度概括了行政部门的责权,切实规范了行政权力。做什么事情,承担什么责任,新“三定”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通过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有助于相关部门把权用好,把事做好。新“三定”因为充分考虑了责权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的行政权力。二是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这次提出“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职责,反映了地质工作要拓展,要为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各个方面服好务。所以,在推进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几个方面,如何做好政府规范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更关注了民生问题。“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把“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项工作是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更多地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经济生活,关注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反映了机构改革“以人为本”的大背景。记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可以说一直就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责任。从1989年第一次全国地灾防治工作会议,到2002年底进一步深入地灾县市普查,还有最近几年加大力度实行的山地丘陵区县市地质灾害普查等,国上资源部特别是地质环境司,做了大量的工作,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新“三定”指出这一责任由我部负责,这种“明确”是否是第一次?这意味着什么?姜建军:是的。的确是第一次“明确”,充分反映了此轮机构调整对责权利统一的管理运行机制的高度关注。自1998年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各级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重点地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成效突出,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分工协作,从单独的政府行政管理向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转变,全民防灾意识逐步提高。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可以说,新“三定”与此是相同的。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首先,各级地方政府要做好本行政区的地灾防治工作。其次,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现状调查和防治规划编制、加强险情的动态监测、编制突发性地灾应急预案等工作。记者;新“三定”中对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也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否与刚刚过去的“5·12”大地震有着一定的联系?这次突发的大灾难后对我们的工作有何警示?姜建军:可以说有一定的联系,更重要的是,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我们必须切实做好“应急”这件事。新“三定”的这种明确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相关规定的落实。这次地震危害最大的一方面,是对房屋、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严重破坏,另一个方面,就是地震诱发山体松动、滑坡、岩石崩塌、碎清流以及叠加水产生的泥石流。在抗震救灾期间,尤其是灾后重建,地质工作的重要性都是有目共睹的。在大灾面前,我们国土资源系统职工经受住了考验,我们过去开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过硬的。经过考验,我们积聚了经验,磨砺了队伍,我们不希望发生大的灾害,但是一旦发生,我们有信心处置好。这种自信来自于应急预案的形成、应急系统的完善以及群测群防工作机制的扎实推进等。今后一段时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本世纪前期气候变化和地震均处于活跃期,强降雨过程和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将加剧;二是人为工程引发的地质灾害将呈不断上升趋势;三是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近23万处地灾点威胁着3500多万人的安全,影响着三峡水库、南水北调、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山区铁路公路等国内重大工程的安全运营。因此,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必须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和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应急”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领导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安危的高度责任感,深人贯彻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法》,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记者:我们是否可以将新“三定”对地质环境的重视,理解为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指导下,人类的生存环境越来越离不开地质科学的作用?所以从过去单一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转向对资源、环境的重视?姜建军:的确如此。在当前经济增长方式下,资源环境的消耗已经超出了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当前我们正在以最脆弱、最严峻的生态环境,保障着最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保障,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等活动与地质环境保护的关系,才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首先,无论资源还是环境,都离不开地质工作而且是越来越离不开。这里的根本原因就是,地质工作是为解决资源问题服务的。其次,今天的环境问题是由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重新分布带来的。所以,归根到底,地质工作既要传承过去,为资源的寻找和利用来服务,又要在新形势下,为环境来服务。“三废”问题是化学作用的失衡和平衡,地质环境问题则是岩石圈机械物理作用的平衡和失衡。所以,地质环境更多关注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利用问题。再其次,资源的根本属性是物质元素,环境问题是元素的重新分配造成的。例如部分环境问题。是磷、氮、碳等元素在大气圈、水圈、岩石圈重新分布造成的。我们在湖北宜昌、贵州、云南等地找到磷。地质找矿成果很大,为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后来的资源利用环节,由于科学技术手段跟不上等原因,造成了一些环境问题。当我们施1公斤磷肥时,农作物只能吸收30%,剩下70%残留在土壤里。磷特别喜欢水,一旦下雨,它就“溜”走了。这样,从宜昌、贵州、云南找来的磷来到了太湖等江河湖海。而藻类最喜欢磷,它们疯长导致湖中的氧变少,鱼和虾大量死亡,开始发臭。以太湖的污染为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实际上是磷、氮等元素的重新分布造成的。解决环境问题,正是地质工作大有作为的地方。由于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使用,导致了资源重新分布和严重失衡,形成了新的不适应人类发展的环境。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人类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的确越来越离不开地质科学。记者:新“三定”增加“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职责,请您为我们解析一下这条信息。对于职能部门和普通老百姓,这样的信息各自意味着什么?姜建军:地质工作源自人类在开发自然、利用资源过程中,逐渐总结出来的规律,形成了地质科学。今天,我们要重新思考地质科学的规律,服务社会,服务百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我们履行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地下水监测和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等。推动地质科学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从大的方面讲,我们要和社会科学结合,比如推动地质社会学,将地质科学研究和国家经济发展、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比如说,土壤的母体就是岩石,认识岩石本身就是地质学家的工作,把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尤其是土壤搞清楚,这是地质服务农业的重要方面。农业是物种经济,特别是加人WTO以后,全球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营养和口感等问题的重视,对农产。生存环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纬度带、大气圈及土壤中的含水性,尤其是土壤中所含元素等问题,都凸现了农业地质的重要性。所以,新“三定”中的这条信息反映了地质工作为社会服务、为经济服务、为21世纪人们的需求服务的宗旨。记者:我们都知道,中国现阶段正处于城镇化快速进程,大多是发展中的城市,而城市地质本身就具有综合性、服务性和开放性等特征,新“三定”下来后,城市地质这方面的工作有何规划?姜建军:21世纪,城市化发展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发展和地理空间(即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交通枢纽、社会经济技术等密切相关。所以,城市建设发展对地质工作成果的要求越来越高,地质资料的综合集成研究和信息化、数字化的需求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在部的统一部署下,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大调查中安排开展了新一轮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重点开展城市三维地质结构调查和地下空间利用适宜性评价、主要地质灾害调查和危害性评价、地表浅层土壤及水体地球化学背景值调查和环境质量评价等。从2003年开始,先后选择了6个不同地质类型城市作为试点。在我国,城市中的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地下水超量开采,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地质灾害人质危机也非常严重。由于优势矿产消耗过快、开发方式粗放等问题,矿山城市开发的环境问题非常严重。另外,由于长期采用露天堆放、自然填沟和填坑消纳城市垃圾,对土壤、地下水和大气造成了现实影响和潜在危害。城市地质领域可谓涉及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下一步,我们首先将以城市地质综合信息系统为重点,进一步总结完善试点成果,力争建成城市地质工作的“一个系统,三个平台”,即城市地质综合信息系统以及地质工作的研究平台、政府规划可视化决策平台、社会公众信息发布平台。我们将继续选择不同类型城市扩大试点,如选择山地城市、海岛城市、矿山城市等,研究建立我国城市地质调查技术方法体系。此外,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城市群发展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对我们城市地质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与国土区域规划接轨,为城市群的发展建设提供基础的地质资料,为不同城市功能定位提供依据。最后,我们要逐步在全国重要城市开展城市地质工作,建立完善全国城市地质数据库。记者:您刚才提到了矿山城市地质环境问题。这些为社会发展所需资源作出贡献的城市,它们的现状如何,出路在哪里?姜建军:我国因采矿引起的矿山环境问题较多,类型也很复杂。我们将矿山环境问题划分为地面变形问题、“三废”问题和矿山水生态失衡问题等。地面变形问题包括开采沉陷、地面岩溶塌陷、地面沉降、边坡、地裂缝、崩塌和泥石流问题。“三废”问题在矿山非常普遍,在矿山勘探、开采采后和洗选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废气、粉尘、废水尾矿库、废石(渣)。含放射性物质的气相、液相、固相废弃物,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重要灾害事件。由于矿坑疏干排水,导致区域性的地下水位下降,破坏了矿区的生态平衡。这些方面的问题,不仅需要我们努力提高回采率,重视矿山废弃物质的资源化利用,还要思考矿业城市发展对策。据不完全统计,我国390多座矿业城市中,超过50座面临资源枯竭,剩余矿业城市终将面对矿山闭坑的一天。我们要加强环境整治、环保监管和生态保护,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还要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发展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并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我们要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矿山地质环境管理规定》,继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制度建设,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对矿业遗迹的保护,推进国家矿山公园建设,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记者:6个试点城市的地质调查成果能为我们介绍一下吗?姜建军:目前,北京、上海、杭州已经基本完成,天津、南京、广州的野外调查工作大部分已完成,部分成果已经及时应用于城市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北京开展了奥运公园地区专项地质调查,查明了奥运场馆地下三维地质结构,对隐伏干奥运公园下部的活动断裂进行了准确定位,并对隐伏岩溶塌陷的危险性进行了评价。上海开展了世博会场址专项示范调查,查明了地下三维地质结构,隐伏断裂分布和土壤污染情况,为世博会规划和大规模、多层次地下空间开发规划提供了系统资料。南京开展的浦口新市区中心区用地规划工程地质调查评价和火车南站专项调查,查明了地下松散沉积的三维地质结构和长江古河道沉积物的纵向、横向变化特征,还对地下水埋藏条件及水、土腐蚀性对工程建设的危害性进行了评价。“地质工作与社会生活更紧密了”记者: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此次明确了农业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职责,把地质工作如何为优质高效农业服务放到了重要的位置。这方面的工作重点在哪些地方?姜建军:我国的农业地质工作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那时大多围绕的是农作物特色产品,后来逐步关注优势产品。到了21世纪,我们开始研究土壤中原生地球化学背景值。目前,我们还将通过一系列的地质手段,和相关部门配合,解决产量、安全和口感问题。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的首批地调项目中,就安排了一批1:50000的农业生态环境地质调查项自,调整了地质工作的服务方向,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地质与农业的结合,反映了供给与需求的结合。在农业地质的勘查和评价中,要注意对地质环境容量与质量调查,还要注重农业地质灾害的发生。地质环境容量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物质空间,可能承受人类社会、经济、工程发展的最大潜能,它可用地质资源量和接纳人类废弃物的能力来衡量。也就是说,地质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必须在地质环境容量允许的限度内从事活动。地质环境的质量是由地球物理因素和地球化学因素决定的;同时与人类干预破坏活动的强度有关,可分为原生地质环境质量和次生地质环境质量。种植物以土壤为本。虽然一个地区适宜种什么,种出什么优良品质与当地的水土、气候、阳光等相关,但是土壤是最基础的。当今,我们必须了解一个地区土壤地球化学,地球化学分区和元素迁移与富集,这里包括土壤中的地球化学背景,常常说岩石是土壤的母体,地质工作在这个方面应该是得心应手。有了这方面的基础资料,便可依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性种植。比如我们希望种的植物长得好,必须了解土壤养分和土壤环境。土壤养分包括其中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微量元素等问题。如果这一地区钾含量比较高,我们可以科学指导农民施肥。土壤质量环境非常重要,主要指的是土壤中所含重金属和其酸碱度,一旦我们了解到一个地区重金属偏高,这里是不适宜种植,也不适宜饮用这一地区的水。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旅游地质的重要作用也日益凸现出来。对于旅游资源的勘查和评价,请为我们大致概括一下地质人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新“三定”后,现阶段这方面的工作重心是什么?姜建军:旅游依托的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其中自然景观就是大自然的山山水水。随着都市化的发展,人类对山水的精神追求更加强烈。认识、研究山水本身就属于地质领域,不仅需要科学家就旅游地质的内涵进行研究,还需要政府管理。推进这些资源的利用,将这些资源保护好。 此外,我国是世界上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分布地域广阔、种类齐全的少数国家之一,为履行我部地质遗迹保护职责,充分利用丰富的地质地貌景观资源,提高民众地学科普知识,我们大力扩展了旅游地质等新型地质研究领域,尤其是国家地质公园的推进和建设。目前,全国已建成国家地质公园138处,其中世界地质公园20处。在提供民众保护意识、普及地学知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开展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非常显著的成效。今后,我们将按照新“三定”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地质公园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研究并提出建设和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实现地质公园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尽快制定和发布实施《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编制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健全管理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更注重地学知识的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记者:新“三定”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工作将会出现怎样的调整?姜建军:首先,重心仍是地质灾害防治,其中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调查、规划、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机制完善等,都是非常紧要的。这里面凝聚着很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巡查排查责任人制度、重点加强汛期和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置。接下来,矿山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问题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此外,我们还在思考全球气候变化给地质环境带来的影响。比如说黄土高原,过去年降雨量五六百毫米,历史最高日降雨量50毫米左右,将来日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怎么办,都是需要研究和思考的。所以,我们既要做好现有地质环境下的工作,也要关注当前和未来气候变化后地质环境工作的思路高速问题。历史沿革: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从重工业部中分设出地质部。1982年5月改名为地质矿产部。下设环境地质司,负责统一规划协调监测与管理环境地质工作,负责协同有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环境(含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地质地貌自然保护区)和有明显地质地貌特色的风景名胜区的勘查、评价和监督管理。1998年3月10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作为国土资源部所设14个职能司(厅)之一,主要职责如下;拟定地质遗迹等地质资源和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制裁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组织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灾害防治。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土资源部的管理职能基本没有调整和变化。2008年,国土资源部新“三定”同1998年相比,职责有了拓展,由12条增至16条;机构设置有了增加,增设了调控和监测司;增设了总规划师和总工程师。地质环境司主要职责如下: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初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古物于质遗变、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法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1995年5月4日起旅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0年1月27日起施行《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2008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9月1日,中国国土资源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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