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城变“美城”

浏览次数:495  发布日期:2012-12-24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资源丰富给城市带来经济繁荣,但不合理开发后,又会给城市带来严重的生态问题,降低城市宜居度。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持续开展矿山治理,实现了从煤城到“美城”的转变。 从废弃矿山到生态屏障 2010年,太原西山国家矿山公园入选为国土资源部第二批拟建国家矿山公园,这标志着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西山国家矿山公园以白家庄矿为中心,占地3.1平方公里。工程以建成于1934年的太原地区首座现代化矿井旧址、日伪炮楼、石头窑等矿业遗迹为主体,对原有煤矿废弃地、排土场及周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将废弃的矿山建成一座国家级标准森林公园。西山国家矿山公园体现了太原市悠久的矿业开发历史,展示了太原市独有的地质科研价值和教育功能。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西山国公园已开发成为以矿业遗迹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绿色生态休闲旅游以及科普教学实习基地为功能主体的矿山旅游景区,不仅成为全市最重要的生态屏障,也变为市民假日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几年来,太原局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极为重视。“十一五”以来,全市共投入1.49亿元用于西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治理面积达2.25平方公里。除西山地质公园外,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还有尖草坪区老龙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万柏林区小虎峪村老西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晋源区蒙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一二期项目、晋源区风峪沟地质环境治理等。大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消除了地质环境安全隐患,保护了矿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了社会发展,改善了生态环境,也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的宜居度。 从政府造绿到全社会参与 建设生态文明,治理废弃的矿山,不能仅靠政府的力量,还要依靠市场的力量,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09年,在太原局的推动下,西山生态绿化建设工程启动,随即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治理矿山、建设城郊森林公园的政策。政策的核心是在西山地区进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在保证80%的绿化面积下,其余20%的土地面积可进行公园配套建设和适度开发。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9年至今,已有十余家企业走上西山,参与到生态建设的行动中,其中不少是煤炭、钢铁、焦化等资源型企业。他们原来在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而现在政府鼓励企业参与西山绿化的新政,为他们搭建了一个转型发展的平台,提供了一个向生态绿色产业转型的新机遇。 在企业积极参与的基础上,太原市根据各个区域不同的生态景观资源和宗教文化资源,充分考虑当地的地理位置、历史背景、人口条件以及市场等因素,在北起尖草坪区崛山围山、南至晋源区青阳河的范围内,规划了梗阳城郊森林公园等十几个总面积为26.7万亩的城郊森林公园。这样,城市增加了绿地,企业解决了建设用地紧缺的问题,市民则获得了蓝天碧水的实惠。 今后,太原市将根据企业参与投资情况,逐步增加城郊森林公园的数量。按照规划,3年时间内西山地区将有超过20万亩的荒山披上绿装;5年时间内,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西山,将被打造成太原的“天然氧吧”。 从无法可依到依法治理 西山城郊森林公园的建设,对建设山清水秀的新太原作出了有益尝试。 为改变矿山治理无法可依的情况,山西在全国首家建立了煤炭工业发展基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等制度,第一家建立了煤炭开采事先防范、过程控制和事后处置的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在资金政策方面,新一轮煤炭资源整合完成后,山西省采取提取煤炭资源保证金、征收煤炭资源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措施,保证了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此外,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金进入矿山恢复生态环境。 去年5月1日,太原市以立法的形式出台的《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管理办法》创设了有效监督矿山企业履行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的新模式,保证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还了旧账不欠新账。 与此同时,太原市还编制了《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1年~2015年)》。《规划》明确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及“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规划期内主要任务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还确定了一系列重点工程,一个体系健全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法制体系已经在太原市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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