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展尾矿库专项检查浏览次数:542 发布日期:2008-12-02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停产整改日前,云南省昆明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开展尾矿库专项大检查,对区域内的尾矿库进行全面的排查,进—步查清废弃或停止使用的尾矿库情况。通知要求,区域内的尾矿库进行全面的排查,进一步查清废弃或停止使用的尾矿车情况;开展尾矿库专项大检查,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通知提出,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要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要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确保安全。未经尾矿库管理单位同意、论证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库区进行采砂或从事尾矿再利用活动。(晟 涵)(2008.11.14,中国国土资源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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