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厅大力开展废弃矿山治理工作

浏览次数:690  发布日期:2009-01-16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今后将在全省开展“8ll”环境保护新3年活动,预计到2010年该省废弃矿山治理率可达到90%以上,并建成绿色矿山150座以上。据悉,保护与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是浙江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内容之一。浙江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共有8000余家,其中无法自然恢复、需要治理的有1600余个,面积约为3500余万平方米。截至2008年上半年,该省已累计治理废弃矿山1226个,治理面积约为2402万平方米.治理率达76%以上。据介绍,除治理废弃矿山外,浙江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也初见成效。自从2005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创建绿色矿山的试点以来,浙江省已经先后制定了《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绿色矿山的文件。目前,浙江省第一批10家省级绿色矿山已建成,这些矿山企业已经达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等标准。此外.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在建、拟建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这些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可在治理资金补助、扩大采矿权、矿山生态环境和享受矿产资源补偿等4方面享受鼓励政策。(江 婷) (2009.1.10,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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