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玉委员建议 设立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浏览次数:600 发布日期:2009-03-11 分类:综合记者李伟锋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递交提案,建议设立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同时国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应向经济欠发达而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重的西部省份倾斜。李冬玉表示,西部一些省份,如陕西省,目前一大批直接威胁城镇、学校等密集人群区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没有资金投入或投入不足,隐患难以消除,时刻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由国家组织治理。建议尽快设立中央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同时,建议国家向经济欠发达而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重的西部省份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从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治理安排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李冬玉还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出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收费标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人员的定期培训,加强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平。转自国土资源网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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