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甘地震灾区地灾防治成效显著

浏览次数:596  发布日期:2009-05-13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实现主汛期地灾无重大群死群伤的目标保障受灾群众安置点地质安全,为恢复重要基础设施提供技术支持 记者吕苑鹃 郑 荣报道:5月9日从汶川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的一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地灾应急调查、排查、评估、监测和避让等工作,实现了主汛期地质灾害无重大群死群伤的目标,保障了受灾群众安置点的地质安全,为重要基础设施的恢复提供了技术支持。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及时开展地灾隐患应急排查,启动实施重大地灾应急预防工作,实现了主汛期地灾无重大群死群伤的目标。四川省迅速开展了44个县的地灾隐患应急排查工作,并对灾区500余个乡(镇)的9312处地灾隐患点开展了巡查,将受灾群众安置点列为重点巡查对象,紧急启动实施了3批共计879处重大地灾应急勘查、设计,为后期实施治理提供依据。全年成功避让重大地灾29起,1984人幸免于难。扣除“5·12”当天地震直接诱发的地灾伤亡人数,因灾死亡和失踪人数比2007年下降43.7%。陕西省组成58个排查组对受灾严重的19个重点县开展排查,共排查隐患点1372处,并对地震新引发的296处地灾隐患点及时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设立警示标志,发放明白卡。截至今年4月底,这个省地震灾区40个受灾县累计完成勘查地灾隐患点120处,涉及人数53460 人;累计治理地灾隐患点107处,涉及人数31367人。甘肃省组成13个调查组,奔赴陇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重灾区,开展地灾应急排查工作。2008年,全省成功预报地灾20起,搬迁避让人员3578人,避免人员伤亡271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718万元。 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及时开展受灾群众安置点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保障了受灾群众安置点的地质安全。四川省对83个县(市、区)6985个安置点进行地灾危险性评估,涉及47.3万户、193万多人。发现处于地灾危险区内的安置点900个,涉及安置户数2.2万户,约9.7万人,指导督促当地实施了应急避险。陕西省要求,地震灾区建设项目地灾危险性评估按一级评估的标准,积极为灾后重建和援建项目规划选址进行地灾危险性评估。目前,已对4个重灾县的数十个重点援建项目,完成前期地质勘查和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为项目选址安全提供了依据。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40个受灾县累计完成避让搬迁地灾隐患点238处,避让人数11164人。甘肃省开展了居民安置点地灾危险性评估和应急水源地调查工作。 地震灾区地灾防治工作还为重要基础设施的恢复提供了技术支持。四川省国土资源部门震后迅速协助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地震重灾区航测工作,为前期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提供了都江堰紫坪铺电站至茂县段、北川、青川等重点部位的航空解译成果,为打通交通要道、防范堰塞湖险情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G213线都汶公路抢通保通地灾应急排危除险工作,有力地促进了都汶公路抢通保通工作的顺利实施。陕西省对受灾地区的中小学校舍地灾隐患开展专项排查,共排查出141处学校受地灾威胁。及时将排查结果通报教育部门,并对威胁人数多、危害严重的14个学校地灾隐患点,专门安排治理资金900多万元,开展了应急治理工作。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负责人表示,特大地震引发的地灾存在数量多、规模大、诱发因素复杂多变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全面加强和统筹地灾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各地今后应突出把握三个重点,一是重点灾种,将突发性强的地灾种类,尤其是泥石流、崩塌等成灾快、防范难度大的灾种作为主要防范类型;二是重点时段,突出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工作;三是重点对象,将受地灾威胁的城镇,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和受灾群众安置点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地灾防治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转自国土资源网 200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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