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启动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各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防灾避险“明白卡”发至牧(居)民手中

浏览次数:680  发布日期:2010-06-08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康维海报道,近日青海省玉树州出台了《玉树州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向各地各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预案》明确了各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防灾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防灾直接责任人。 《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汛前防灾措施布置检查、汛期防灾措施落实督查、汛后防灾成效检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和隐患点,层层落实防灾预案,将涉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的“明白卡”发至牧(居)民手中,让受灾害威胁的牧(居)民知道灾害即将发生的征兆和发生时的撤离路线。 《预案》要求,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联系,在城镇和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建立群众—专业监测网;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危险点和各地提供的险情线索迅速作出危险性、危害性判断,及时提出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等在内的应急防灾措施建议。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州国土资源局与州气象局联合在玉树电视台的天气预报中以“全州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节目向公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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