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 严防重点地区及交通干线发生地灾

浏览次数:628  发布日期:2010-06-18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赵凡报道,刚刚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了解到,近期全国大部分地区仍有强降雨,特别是汶川部分震区和玉树震区降水量和降水天数较常年偏多,发生地质灾害的风险高。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今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异常艰巨性,特别是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严加防范汶川、玉树震区、三峡库区、交通干线因近期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 通知要求,四川、青海省要对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再作一次全面核查、排查。特别对震区恢复重建工程区和群众临时安置区、人员集中区等进行重点核查、排查。核查、排查的结果要及时通知地方政府和施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情况组织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监测预警等。 重庆市、湖北省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再做一次核查、排查。今年汛期三峡库区、特别是中下游地区将出现集中暴雨天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相关地区要充分认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在前期形成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的基础上,近期再安排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和面上的排查工作。核查、排查结果要及时通知库区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情况组织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监测预警等。 《通知》提出,各级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公路、铁路等部门的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严格按照近日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三部委共同下发的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加强隐患排查、采取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启动预案,加强主动防范、防止人为灾害,加强会商沟通、实现部门联动,加强工程治理、彻底消除隐患。指导、帮助相关部门做好交通沿线、水库周边的地质灾害印花排查,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在建项目施工工地的防灾措施,要限期上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防灾责任和防灾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限期整改。 《通知》强调,各省级国土资源厅(局)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作用,要在前期工作部署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指导基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即刻通知所有群测群防员上岗到位,对群测群防员组织必要的培训,并确保坚守岗位。降雨期间,每个群测群防点要增加巡查次数和人数,通过安装报警仪器等手段,加密监测,对发现有明显变形迹象的,要及时报告。遇有崩滑迹象出现,要及时启动搬迁避险预案。 据称,国土资源部已经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四川和青海指导震区地质灾害核查、排查及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于近日增加一批部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织派出7个汛期地质灾害专家组,对18个省(区、市)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巡查和指导。近期,中国地质调查局还将从其直属单位抽调1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赴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震区,配合地方国土资源系统,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核查、排查,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国土资源部领导将于6月底亲赴震区听取四川、青海两省,都江堰、绵竹、北川、玉树四市(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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