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23个区域地灾防范 在城镇、矿山及集中开采区、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加强防范浏览次数:605 发布日期:2010-06-2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王文昭报道,日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了《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划分出23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提出在城镇、矿山及集中开采区、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陕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699处,直接威胁人口50余万,威胁房屋(或窑洞)30余万间(孔)及10余万亩耕地,100余处公路铁路受到威胁。针对全省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主要地质灾害类型的特点,《方案》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勉县以及宝鸡市陈仓区四个地震灾区重灾县,今年要安排专项资金,修编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加强对区域内地质灾害点排查。陕北地区要重点排查黄土地区高陡边坡,陕南秦巴山区要重点排查泥石流沟谷地带,关中地区主要排查黄土塬边崩塌、滑坡以及地裂缝。 《方案》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部门要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电视、网络和手机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短时和局部地区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全省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应急处置和治理,加大地震灾区和陕北黄土地区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治理力度。 《方案》明确,今年重点防范区域有汉中市、安康市、宝鸡市、榆林市、延安市,预计汉中市、宝鸡市汛期地质灾害发生频次仍然较多。同时,由于陕北地质环境脆弱,榆林、延安等地崩塌地质灾害较为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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