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确定7个地灾防范重点区域

浏览次数:610  发布日期:2014-06-20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泥石流沟谷、乡镇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煤矿采空区、矿山尾矿库、地灾隐患点、旅游景区7个地灾防范重点区域,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落实防灾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案》提出8项地灾防治措施,包括: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灾防治工作机制;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地灾造成的损失;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防治队伍建设,提高地灾防治防范能力;做好1∶5万地灾详查;制定搬迁规划,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项目如期保质完成;大力开展防灾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引发地灾活动的监督管理,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灾;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水利、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对突发地灾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