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设立百亿元地灾防治资金 用10年时间基本消除重点地区地灾隐患浏览次数:575 发布日期:2010-08-3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马家龙、冉玉兰报道,8月24日,云南省省长秦光荣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云南省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设立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10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灾害隐患问题。 为全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提出要从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开展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地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投入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深入持久开展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对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灾防治管理水平等方面着手,构建全省地灾防治十大措施。 云南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会议强调,当前全省地灾防治工作要突出抓紧抓好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提高监测水平,完善地灾应急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学治理,同时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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