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加强地灾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青海加强重大地灾隐患工程治理

浏览次数:682  发布日期:2010-11-1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康维海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日,青海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落实防治责任、做好地灾气象预警预报、大力宣传防灾知识等十个方面对加强地灾防治工作提出要求。其中特别提出要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意见》指出,要把受特大型地质灾害威胁的西宁北山地区、黄南州隆务镇、玉树州结古镇、杂多县萨呼腾镇、祁连县八宝镇、循化县积石镇和海西州德令哈市等七个城镇作为工程治理的重点。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工程移民、安居工程、学校建设、土地整理等结合起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努力加大对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的资金投入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危险区内群众施行搬迁避让。对于在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必须提高防护标准,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资金纳入工程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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