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整治无序开采地下水行为

浏览次数:547  发布日期:2010-10-12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近日,记者从水利部门了解到,为有效保护拉萨市的地下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强化市民有偿使用地下水资源的意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饮水安全,改善并恢复水生态系统,加强城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拉萨市决定于今年8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无序开采地下水专项行动。 此次整治活动涉及拉萨市各企事业、机关、学校、医院、洗浴场所、酒店、洗车业、饮料生产(含水生产企业)、工厂及建筑工地等自建取水井的单位。对各单位自备井进行依法整治。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满足用水需求的单位所属自备井,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将限期予以封井。城市自来水供水网络未覆盖的单位,因生产生活需求,需进行新建或改扩建自备井的,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建筑工区因施工取用地下水的,在开工前需将相关取水方案报送市水利局审批,取水设施或工程试运行情况经验收后方可核发《取水许可证》。各供水单位和已有自备井的单位按规定必须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安装计量设施。目前,拉萨市水利部门已向各企业(商户)、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各部门、驻市单位发出了整治通告。 另悉,为加快拉萨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拉萨市将于今年出台《拉萨水资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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