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民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建设现场会上指出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浏览次数:635 发布日期:2010-11-0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刘维、王莉报道,今后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以“五条线”、“十有县”、“五到位”等做法为抓手,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10月31日,全国地质灾害防治“五条线”建设现场会在四川省雅安市召开。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参加会议并发表了上述观点。 2009年,国土资源部提出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中介服务“五条线”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一是行政管理不断强化,大部分地区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或灾害防治指挥部,联控联防局面进一步形成。二是监测力量不断增强,地市一级监测机构逐渐建立,并往县(区)延伸。三是应急防治体系初步建立。各地单独成立地灾应急中心或在地质环境监测站加挂牌子,部分地区成立专门或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四是初步构建专家支持体系。目前,省级基本建立应急专家库,市级专家体系逐渐成立,社会技术力量更多地参与到汛期防灾、技术咨询和评估论证工作中。五是灾害防治工程监管力度逐渐加强。 市场准入、登记备案等制度日益完善,全国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行业管理机构筹备工作有力推进。汪民说,今年地灾防治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与持续开展“五条线”建设密不可分,“五条线”已成为地灾防治能力建设的重要标准。汪民同时指出,“五条线”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管理力量薄弱,专业监测机构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应急专家力量仍然薄弱,中介服务缺乏标准规范等。 汪民介绍,为了尽快摆脱这种局面,即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着眼于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范体系,针对基础调查工作薄弱、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经费不足、应急能力不强等问题,针对性提出了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也明确了以上要求,并重点要求对重要隐患点实施搬迁或工程治理。 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张洪涛具体介绍了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内容:一是加强基础调查,构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完善“群专结合、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设立专门的地质灾害监测机构。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积极推进形成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铁道、水利、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国家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省、市、县迅速成立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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