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资源部举行宣传贯彻《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浏览次数:719  发布日期:2010-11-25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记者刘维报道,随着《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即将施行,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土资源部召开宣传贯彻《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安排,以及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现状。 我国古生物化石比较丰富,种类齐全,数量众多,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意义,重要古生物化石是重要的国家财产。但当前,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乱采滥挖古生物化石现象时有发生;倒卖、走私古生物化石行为屡禁不止;长期缺乏古生物化石保护专项经费;古生物化石资源不清,合理保护缺少规划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出台《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古生物化石的范围、保护原则和分类管理制度,指出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中的作用,加强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和进出境管理。《条例》的施行,将从根本上改变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现状。 为保证《条例》的顺利实施,国土资源部正在积极编制与《条例》配套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古生物化石保护名录》等部门规章。同时,还将通过举办古生物化石保护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工作,把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会上通报了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了国土资源部在古生物保护在法制化建设、化石矿产地保护、发挥专家作用和严把化石出入境关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发布了《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近年来在国家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建立了5个国家级保护区和17个国家地质公园,此外还建立了23个省级保护区和7个省级地质公园;建立了云南禄丰、山东诸城、宁夏灵武、辽宁四合屯、辽宁朝阳、贵州关岭等5个恐龙、鸟和鱼龙化石原址博物馆,以及17个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博物馆;今年专门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先后从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意大利追回我国流失国外的古生物化石5000多件,从深圳、上海、天津、北京等海关截获非法出境的古生物化石6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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