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鼓励开发地下空间浏览次数:532 发布日期:2011-01-10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记者孙娟报道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下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新建小区、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同步开发地下空间,并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地上使用权的,与地上使用权同步开发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依法按照地上折算楼面地价的20%缴纳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独立开发的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项目属于停车场、地下过街通道、人防工程、配套建设公园、广场等公益性项目,政府予以奖补,并为投资者提供相应的协调服务。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