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与“主力军”合力实现“358”目标 —— 访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局长徐飞鹏浏览次数:563 发布日期:2011-01-11 分类:综合 在推动地质找矿新突破、实现“358”目标上,黑龙江省地矿局局长徐飞鹏认为国土资源厅和地矿局的关系具有4个共同点。 一是目标的一致性。在保障国土资源安全的大前提下,多找矿、快找矿、找大矿,实现“358”是两个部门的共同目标。二是分工的协调性。国土资源厅负责分配任务、布置工作,地矿局积极参与、承担项目。三是系统的统一性。从行业角度上看,国土资源厅虽不直接领导地矿局,却也是业务指导、归口管理。两者都从属于“大国土”的范畴、属于“358”找矿大目标的实践者。四是成员的关联性。国土资源厅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成员大都在地矿局工作过。近几年,各地国土资源厅和地矿局之间的干部也时有交流,使两个部门的关系更加密切。 从运行机制和职责定位来看,徐飞鹏认为两个部门也有差异性。比如体现在运行机制上,国土资源厅肩负着矿政管理的重任,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而地矿局是依事业身份尽职尽责、以企业机制提高效益;体现在任务担当上,国土资源厅是制定规则、创造好环境,搞服务、搞监管,而地矿局是承担任务、组织实施,交成果、做支撑。 徐飞鹏最后强调,找共同点,是处理好厅局关系的基础;找差异性是处理好厅局关系的前提;而探索统一性是处理好厅局关系的关键。国土资源厅和地矿局只有认清共同点,把握差异性,求同化异,树立起“一家人”思想,才能合力创造地质找矿新的辉煌。实践证明,地矿局离不开国土资源厅的行业指导,否则将一事无成;国土资源厅也离不开地矿局的技术支撑,否则将成无本之木;只有行政权力与技术支撑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合力,握紧拳头,完成“358”的奋斗目标。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