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风下雨再不用担惊受怕” —— 重庆市实施地灾防治“金土工程”纪略

浏览次数:524  发布日期:2011-02-17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重庆市云阳县沙市镇季湾村村民唐明全,一过元旦就赶到镇政府,领到3万多元地灾搬迁避让补助费,老唐激动地说:“这下放心了,新房建好了,再也不怕山上垮岩了。” 这是重庆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的一个镜头。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地环处彭光泽告诉记者,2010年全市有3034户10111人,跟唐明全一样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住进新家,安心过年。 实施“金土工程”,每年搬迁6000人 重庆市是全国四大地质灾害频发地区之一,地灾大多发生在土地贫瘠的边远山区。为切实保障受地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受灾群众生计问题,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并将其列入市委、市政府“八大民心工程”之一。该工程确定的目标是,每年组织搬迁避让并妥善安置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6000人。 为做好这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实施“金土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关区县成立了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建立了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国土部门指导协调、(街道)乡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层层明确职责和任务,落实了“目标、责任、任务”。 牵头实施“金土工程”的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点抓三个环节:早部署、早安排,每年年初就印发通知,指导各区县开展工作;在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上重点布置;会同市政府督察室、市监察局组成督察组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民心工程”惠及民生。 整合资金、力量,确保“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 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重庆的做法是加强领导,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强部门协调,确保“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大都生活困难,能否“搬得出”,资金是关键。针对搬迁避让涉及人员家庭多的实际情况,市国土房管局与市财政局会商,每年从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对已搬迁群众进行专项资金补助;在市级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各区县相应配套搬迁补助资金,确保搬迁群众每人能享受不低于5000元的搬迁补助经费。 此外,相关区县政府建立了共同责任制,多部门协调配合,从土地供应、建房选址、工程质量、水电气供应、产权登记、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搬迁完成后,相关区县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建设、财政、监察等部门对街道、乡镇实施的搬迁工作进行验收,并将搬迁避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搬迁户及时兑现补助,完善档案资料。 民主协商、因地制宜,让搬迁群众满意 边远山区农村,地形地貌不同,民俗各异,搬迁群众大都“故土难离”。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中,他们始终坚持民主协商,尊重民意,千方百计让搬迁群众满意。 搬迁选址是大事,他们委托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确保新址地质环境安全;摸清可供安置区的土地、道路、供水、电力、通信、广播、电视、教育、卫生等状况,确保搬迁新址有利于群众生活、生产和子女读书。 各区县因地制宜,对搬迁安置采取多种形式。对有条件的区域,结合“巴渝新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集中建房安置;对条件不具备的区域,采取分散安置、货币补助等形式,鼓励群众自建住房或购买房屋。在集中安置区,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土地,统一平整场地,统一建设基础设施。 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金土工程”进展顺利,2008年~2010年,完成搬迁8192户29543人,是原确定目标任务的1.64倍。这项“民心工程”深得民心,搬迁群众激动地说:“国土部门为我们办了好事,刮风下雨再不用担惊受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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