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治理矿山环境四年投9亿元

浏览次数:538  发布日期:2007-03-21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传出消息,自2003年以来,山东省已投入9亿元用于治理因开采矿产资源而遭到破坏的矿山环境。

4年来,山东省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作为生态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  出台实施了《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地质环境年度公报和地质环境保证金等制度,组织开展了矿山地质调查,对矿山环境积极进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山东省4年累计投资9亿元,治理因开采矿产资源而遭到破坏的土地面积32290.411公顷,恢复治理率达54%;综合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总量达12964.8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0%;年均循环利用矿坑水和选冶废水26213.98万立方米,利用率为43%;建立省级以上地质公园20个,市级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281个。

(2007.3.13,地质勘查导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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