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浏览次数:674  发布日期:2011-05-20  分类:各省总站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是隶属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正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始建于 1956 年,肩负着为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工作的重任。 50 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作为自治区“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中坚力量,先后取得各类科研成果 60 余项,获部、自治区科技奖 12 项,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始终以构建保障和促进地质环境工作科学发展新机制为重点,依托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借鉴科学的管理方法,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内部结构、创新机制体制、拓展服务领域入手,逐步建立完善适合自身发展的科学运行模式和规范化管理体系,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管理制度化、队伍专业化、任务指标化、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化”,积极培育“业务精,实力强,诚信好,面貌新”的团队文化精神,注重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连续多年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2010 年被中国地质调查局评为省级公益性队伍能力建设 A 级单位,为努力实现“全区地质环境信息服务的重要机构、管理决策的智囊中心、调查研究的骨干力量”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职能   从事全区地下水监测、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地热及矿泉水调查评价、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等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为政府对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 6 个管理科室:技术管理部、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党群办、事务服务中心, 8 个业务科室:环境室、灾害室、监测室、矿山室、水文室、地勘部、检测中心、信息室,下设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乌海、集宁 6 个盟市分院。 三、队伍状况   截至 200 9 年底,全院在职职工 250 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 169 人,占 67.6% ,博士 2 人,硕士 4 人;专业技术人员有 178 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3 人,高级工程师 43 人,工程师 51 人,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61 人;专业涵盖矿产、钻探、物探、化探、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量、测试、遥感、计算机等。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拥有便携式水质分析仪表、数字测井仪、综合数控测井系统等物化探测试仪器 40 余台(套), 2202E -原子荧光光度计、 GBC 型原子吸收仪及水质连测仪等化验检测仪器设备 20 余台(套),野外用车 24 部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553 台(套),仪器设备原值约 968 万余元。       拥有各类资质证书11项,其中,甲级或壹级资质 5 项(水工环和液体矿产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钻井技术),乙级资质 4 项(土地规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丙级资质 2 项(固体矿产和地球物理勘查、测绘)。    四、成果业绩   (一)地下水环境监测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现有地下水动态监测点365个,其中国家级45个,自治区级320个,覆盖了7个盟市所在城市及近郊地区,总控制面积4293.7平方公里,长期对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泉流量进行监测,建立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库,定期发布水情预报信息。不断提高统计年报、资料汇总成果质量,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综合报告(2001—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年度报告( 2005 - 2009 年)》等报告的编制与出版工作。连续 5 年成功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公报》( 2005 — 2009 年)。       (二)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不断提高。从 2001 年起,先后开展了准格尔旗、元宝山区等 36 个旗 ( 县、市、区 )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完成调查面积 495831km 2 ,共查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 2300 多个,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点 1910 个,圈定了地质灾害易发区,编制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建立了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信息系统。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县 ( 市 ) 地质灾害调查综合研究》与“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   始终坚持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为主线,协助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开展险情巡查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 2004 年开始与自治区气象台密切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2004 — 2009 年共发布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69 次,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08 年,在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统一指挥下,圆满完成了支援甘肃地震灾区 7 个乡镇 91 处地质灾害排查任务,为灾区防范次生地质灾害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部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有 16 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力度逐步加大。在对全区 4004 个各类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重点开展了全区矿山地面塌陷调查和尾矿库地质环境调查,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尾矿库地质环境调查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面塌陷调查报告》及《内蒙古自治区废弃矿井治理规划成果报告》,并查出全区矿山地面塌陷面积 226.2088km 2 ,全区矿山尾矿库占用破坏土地面积 2608.74hm 2 ,对于保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矿山环境整治、矿山尾矿库地质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 先后开展了清水河新址王桂窑水文地质详查、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防砷改水水文地质详查、克什克腾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后备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详查和巴林右旗地方病严重区 1 : 5 万水文地质专项调查及综合研究等30余项水文地质勘查项目,经过大量的物探、钻探和室内研究工作,为缺水地区及地方病区成功地找到了优质地下水,有效缓解了当地人畜饮水困难。   (五)地质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 1 、监测资料的数据库建设。地下水监测资料数据库建设始于 1998 年,目前已完成全院 1982 年以来监测资料数据录入与校对工作,包括监测孔钻孔资料数据库、地下水水位监测资料数据库、水质监测资料数据库。院部及包头分院、赤峰分院、通辽分院实现了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传输,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2 、 2006 年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 1:50 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数据库”的建设。该数据库对全区矿山环境进行了保护与治理规划 , 为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了支持。 3 、 2008 年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动态监测三维数字模型数据库”的建设。该数据库通过监测数据,可以自动生成柱状图、曲线图及水质分布图,实现三维地层剖面的任意切割;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 1 : 25 万立体地形地貌电子地图”,该项目把全区各盟市的遥感影像进行了立体显示;完成了“全区 24 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数据库”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为各级政府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了有力支撑。   4 、以国土资源矿政管理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为契机,正逐步完成地质环境项目管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下水监测、地质遗迹及地质公园、地热矿泉水 7 个数据库的建设任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收集整理全区地质环境历史资料,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地质环境状况,为各级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六)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紧紧围绕“保护地质环境,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一流业绩,服务和谐社会”的发展方针,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不断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2005—2010 年,连续 6 年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和国土资源厅党组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0 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在连续多年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 2009 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军区授予“全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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