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防范“梅花”超强台风引发地灾浏览次数:583 发布日期:2011-08-08 分类:综合信息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14个省(市)高度重视,做好今年第九号超强台风“梅花”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要克服麻痹思想,密切关注“梅花”走向、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加强山区、丘陵区的高陡边坡附近、山道沟口、库区就近后靠的居民点以及旅游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健全和完善汛期值班、灾情速报专报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九号超强台风“梅花”8月5日中午前后进入东海东南部海域,8月6日至7日会向西北方向移动,逐渐向浙江中北部到江苏南部一带沿海靠近,并可能于7日前后在浙江台州到江苏启东一带登陆。也有可能在这一带转向北上,登陆山东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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