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地灾防治工作

浏览次数:624  发布日期:2013-06-01  分类:防灾减灾
    目前,全国陆续进入汛期。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所属单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联动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做到提前部署、充分准备、预防得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汛期安全生产联动机制。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职能分工,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超前预防、有效应对各种极端灾害天气,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打非治违”和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矿山企业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除险加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加强防洪和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发生淹井、溃坝漫坝事故。    三是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和信息共享,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积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加强对矿山企业、交通沿线、人口聚集区等地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野外工作站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野外工作干部职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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