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明确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浏览次数:604 发布日期:2012-05-16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南宁市出台实施《2012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减灾资金、加强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防灾宣传培训等6个方面入手,切实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明确,5-9月份是该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今年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553个,隐患点890处。《方案》特别要求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或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因工程建设引发或者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方案》要求,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和隐患点,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有负责人,村(屯及有关单位)有监测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县、乡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辖区群测群防体系监管责任人,村长为本村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和隐患点的监测人,县、乡级人民政府落实监测人员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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