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副部长:将采取三项措施遏制地下水超采

浏览次数:479  发布日期:2012-07-02  分类:地下水
    6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就对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在回答张兴凯委员询问如何遏制地下水超采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说,遏制地下水超采,国土资源部正在做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区域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科学确定区域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十一五”期间,在完成全国区域水文地质普查和两轮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基础上,我部重点开展了华北、东北平原、西北内陆盆地等北方主要平原(盆地)的地下水资源与地质环境问题调查评价及地下水动态调查工作,开展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主要平原地区和全国主要城市水源地的地下水污染调查,为地下水利用、保护和污染的防治等规划提供了依据。“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加强这些区域的调查评价,重点是加强地下水主要开采区和重要城市地下水资源与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的控采及污染防治等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加强地下水监测,及时掌握区域地下水动态。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地下水监测点1.45万个,其中国家级2000多个,有效控制了全国主要水文地质单元含水系统,控制面积达110多万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我部与水利部将共同组织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我部的重点是从控制全国主要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系统和不同深度含水层位方面,健全完善监测网点,加强地市级监测分站和重点县站的建设,强化实施自动监测和传输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测能力,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实现对全国地下水动态的区域监控和重点地区的实时监控。为超采区治理、治理效果评估及治理方案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加大地面沉降防治力度。为有效遏制过量开采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灾害,我们部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地面沉降的防治规划(2011年-2020年》,这个规划国务院3月份已经批准实施了。今后,我们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以地面沉降调查监测为基础,以控制地下水超采为重点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以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为抓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区域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管理体系,重点是推进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等地区的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以地面沉降的控沉指标为依据,确定地下水的控采指标,将指标分解到各地区,作为地方政府的任期目标进行检查考核,以地下水的控采来实现地面沉降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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