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蓄水初期地质灾害增加的利弊分析

浏览次数:463  发布日期:2012-07-18  分类:防灾减灾
    建设任何一座水电站,负责任的建设者都不会让自己所建的水电站处于危险之中。所以,他必须要对库区内所存在的地质危险进行处理。这样做的结果必然使得任何水电建设的过程,也必然就是一个工程减灾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那些符合规划的梯级开发的水电站,为了保障每一个水库、水电站的安全,必须要对全流域的地质灾害进行综合治理。因此,水电梯级开发之后,其流域内的地质灾害,必然会大幅度的减少。 例如我国的三峡工程就是一次从听天由命,到能够用工程措施和长效机制治理地质灾害的减灾工程。在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国家先后已经投入了120多亿元资金,对库区地质灾害进行了大规模治理。比较三峡工程建设的前后,从1982年到三吸取工程开工建设,库区两岸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近百处,规模较大的有数十处。例如,1982年7月15日至30日的崩滑体,使万县市各县(区)20余万户约100万人受灾,毁坏耕地10万亩、房屋3.6万间,造成1.4万户人无家可归。1993年7月至8月,万县市发生的崩滑体灾害,毁坏耕地19.8万亩,房屋5.63万间,3800多户人无家可归,各类经济损失1.8亿元。云阳县1993年因滑坡灾害受灾农户达25.13万户,人口达91.37万人,分别占农户的47.6%,占农业总人口的48.1%,各类经济损失达8890万元。 1982年鸡扒子滑坡堵江,也曾一度断航,后采取在河底挖掘堆积物、沿岸压脚、滑坡表面排水等综合措施,才使航行得以恢复。特别是库区内著名的新滩滑坡,历史上曾经有过多次复活滑动:1026年、1542年和1985年等都曾造成长江断航,其中1026年滑动造成断航21年。1985年新滩滑坡造成高达70米的过江涌浪,其上、下游各10公里的江段内近百条船只沉没。 客观地说,从三峡工程开始建设之后,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已经大幅度的降低。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为了保障三峡工程的安全进,实施了大规模的减灾工程。例如,仅涉及重庆三峡库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671处,其中673处实施工程治理,482处实施搬迁避让,其余2516个隐患点确定为群测群防或专业监测项目。这必然会大大的减少三峡地区地质滑坡并造成灾害的机率。 另外,我国大渡河流域的水电开发,其中对大冈山水电站的开发过程中,为了保障电站的安全,建设者对大坝周围某一侧的山坡进行了大面积的护坡工程处理,光是深达几十米的预应力铆索,就做了几千根。这不仅完全杜绝了边坡自然灾害的出现,而且就是在发生地震等灾害的时候,这些工程措施往往也能够保障电站附近已经保护的边坡不会发生地质灾害。 这种用工程措施治理地质灾害的情况非常普遍,而且治理的效果也非常明显。根据我们对汶川大地震后的震损调查,我们发现,所有经过工程处理的水电站的边坡,居然没有一处发生了问题。由此可见工程处理措施的地质减灾作用之可靠。 很多不了解情况的人曾批评说水电工程会引发地质灾害,其实,这是一个严重的认识误区。考虑一个工程的边坡稳定,我们决不能忽视工程当地的原始地质条件和历史背景。目前,社会上有一些责怪水坝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说法都非常滑稽。没有修建水坝之前,如果地质灾害严重,反对人士就会大谈该地区地质灾害如何如何严重,绝对不能修建水坝(例如,以前说三峡不能建坝,现在又有人说怒江不能建,说西南地区地质脆弱不能建水坝)。可是,当水坝建设者们,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克服了当地的复杂地质条件,治理、减轻了地质灾害,并成功的建设了水坝之后。他们就会立刻摇身一变,把该地区原有的地质环境危险性全都抛开不谈。此时,一旦再发生任何地质灾害,就立刻变成了是修建水坝所造成的地质灾害。例如,我国怒江地灾区目前的地质灾害非常频繁,沿着一条江边的公路每年发生的大小地质灾害也有上百起。然而,如果你进行了水利水电开发,尽管你能够成功的治理了其中的99起,剩下一起地质灾害的发生,还可以被人诬蔑说成是水利水电工程造成的。 事实上,所有科学规划开发建设的水利水电工程,都一定具有某种减少地质灾害的作用。除了直接采取的工程措施之外,水力发电对河流的消能作用,也是一个重要的减少地质灾害的过程。一般来说,水电工程修建之后,将从三个方面改进原有的自然边坡的地质条件: 1、水电开发就是把江水切割岸坡的能量利用起来发电,减少江水对河谷的急速深切,使河流发育趋于缓慢、稳定,最终会从根本上中止了河流沿岸地质灾害不断发育的趋势,因而,具有“远期减灾”的效果。 2、水库蓄水的初期,是一个水库新库岸的不稳定期和再造期,是该河流以往所形成的隐性的地质灾害的集中释放期。由于通过建水电站释放地质灾害的势能需要一个过程,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因此,水库建成后的蓄水的初期,会出现地质灾害有所的增加的现象。这一潜在的地质灾集中释放期(一般在十年以内),我们可称之为水电站发挥“中期减灾”的作用。 3、建设水电站,光有远期和中期的减灾作用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所建水电站的安全运行,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对库区内主要的滑坡体进行人工排除,或者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护坡处理,直接减少地质灾害的自然发生率。我们称之为水电建设的“近期减灾”措施。 因此,从长远来看,科学的水利水电建设的地质减灾作用几乎是慕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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