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浏览次数:520 发布日期:2012-07-27 分类: 今年以来,内蒙古包头市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惠及广大山丘区群众的温饱工程、致富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基础工程,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包头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良好宜居生态环境的要求,在重点治理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投入,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资金和项目整合力度,发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资金的合力,大力实施山北草原禁牧、大青山南坡绿化、黄河湿地保护和水土保持四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坡耕地综合整治、淤地坝建设、津京风沙源治理、生态修复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420万元,新增生态保护面积28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6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4.5%。在监督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新《水土保持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深入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实施验收率均达到9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完成达茂旗、固阳县作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各项建设任务,并通过水利部验收合格,固阳县继续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