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皖苏鄂严防"达维""苏拉"强台风及长江洪峰引发地灾浏览次数:520 发布日期:2012-08-05 分类:防灾减灾 台风“达维”、“苏拉”8月2日起在东南沿海一带登陆,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将加剧沿海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为此,浙江、江苏、安徽等省国土资源部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抓紧抓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转移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旧房等危险地带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针对近期三峡水库入库流量持续快速增加,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沿江各地加强高洪水位期间库区地灾防治工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于2日晚启动地质灾害I级应急响应,省厅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4个应急小分队24小时待命,25名地质灾害防治区片专家进入岗位,两个督导组分赴温州和台州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地灾等级预报174次。截至3日14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出动4681人次,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5047处,协助当地政府将9388人撤离到安全地带,尚未接到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报告。该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确保及时向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协助当地政府加强对人员集中区及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防灾措施。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要求,重点排查城镇、乡村、学校等人员集中区和交通干道、大中型水库、重点设施周边地区地灾隐患;将各类工程施工场所纳入防范体系,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明确防灾责任人,强化隐患排查监测,落实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设,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监测,做到及时发现险情,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实施应急处置;扩大排查范围,密切加大对流域上游雨情、水情的研判,切实防范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突袭。 安徽省政府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旧房等危险地带群众作为转移重点对象,及时果断组织转移;要突出地质灾害防御,切实把“防、避、抢、救”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防汛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市、县强化应急管理,密切注意雨情变化,加强巡查排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向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夷陵、秭归、兴山、巴东等四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高洪水位期间库区地灾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汛期高水位期间库区地灾监测预警,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地灾的准备工作;对三峡库区后续地灾防治专业监测点要加密监测,遇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并主动与各专业监测单位沟通,互通信息;加强群测群防,明确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监测职责,切实做好监测记录,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对库区近来发生的变形点进行全面排查,对重要地灾隐患点实行定人、定点、定责监测,落实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险情和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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