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三级地灾应急体系 8年内完成市县地灾详查浏览次数:513 发布日期:2012-08-16 分类:防灾减灾 为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海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逐步建立三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2020年完成市、县1∶5万地灾详细调查工作。 目前,海南省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较淡薄,极端气候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灾时有发生。为此,《意见》提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级政府为防灾责任主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建立健全省、市(县)、乡(镇)三级防灾体系;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重点加强地灾易发、多发的城镇和山区农村的防治工作。到2015年,完成保亭、五指山、琼中等6个中部山区市(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意见》要求,要深入开展调查评价和排查巡查,为地灾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地灾隐患排查、巡查制度,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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