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全省级以下地灾应急体系

浏览次数:521  发布日期:2010-05-1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地质灾害防治是国土资源部门每年的工作重点之一。2009年,全国地灾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成功避让地灾209起,安全转移1.4万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二是经沟通协调,国家地灾防治专项资金由原来的几千万元增至8亿元;三是成立国家级地灾防治应急中心,提高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四是通过开展地灾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提高了县级地灾防治能力。 进入2010年,我国地灾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局部地区由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引发的地灾仍将呈点多、面广、频率高的趋势。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汶川地震产生了大量的松散堆积物,一旦遇到强降雨,可能会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三峡库区受水位涨落影响的库岸很可能发生崩塌和滑坡,不仅对滑坡体上的人员财产构成威胁,崩滑体入江引起的涌浪还有可能对过往船只造成威胁;扩内需安排的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上马,在丘陵地区和山区将对岩土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扰动,如果地质勘查不充分、地灾危险性评估不到位、施工不规范,很容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大量地灾。 为更好地应对当前的地灾防治形势,笔者提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的事业支撑力量。目前,在地质环境管理方面,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经研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多家事业单位,为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是,全国仍有不少省份,其省级以下的地质环境管理力量依然很薄弱。其中,有一些省份存在地质环境监测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这些省份的国土资源厅(局)不能直接管理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使得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难以得到保障。 二是加快建设地灾防治应急机构。目前,国家级地灾防治应急中心已经建立,但省一级及省级以下的地灾防治应急机构仍亟待完善。如果国家、省、市、县、乡、村各级都有相应的应急机构和人员,我国地灾应急处置能力和速度将大大提高。 三是加快建设省级及省级以下地灾防治专家库。近年来,我国每当发生重特大地灾时,无一不是临时从中国地调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紧急抽调专家赶赴现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这样的应急处置,容易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效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建设省级及省级以下地灾防治专家库显得十分迫切。如果省级及省级以下政府都有自己的地灾防治应急专家库,不但能为地灾应急抢险赢得时间,而且由于地方专家比较熟悉各自所处区域的情况,会对地灾隐患评估、地灾机理判断等有更加准确的把握,从而有利于更好地防治地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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