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做好地质灾害气象保障工程建设

浏览次数:529  发布日期:2012-10-21  分类:防灾减灾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盟市气象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依照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做好顶层设计。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制,狠抓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加强各系统顶层设计,确保统筹集约,减少重复建设。二要把握总体任务和目标,细化实施方案,上下衔接,加强盟市和旗县的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地方配套支持,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三要加强山洪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尽快发挥项目建设整体效益。各单位要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与山洪地质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有机衔接,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四是加强项目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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