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拟投61亿元开展矿山复绿

浏览次数:544  发布日期:2013-02-18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以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多赢”为目标的“矿山复绿”行动将在宁夏拉开帷幕。近日,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编制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方案》确定将宁夏“三区两线”(“三区”即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生活区,“两线”包括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沿线)范围内的450座矿山,纳入“矿山复绿”行动治理范畴,总治理面积79387公顷,工程概算约61亿元。其中闭坑矿山、废弃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矿山257座,生产矿山193座。    《方案》结合自治区“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等自治区重大工程制定,到2015年,“矿山复绿”行动将促进宁夏矿山面貌发生根本改变,基本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初步改善矿区及周边城市空气质量和居住环境,为当地人民群众营造出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资源开采与生态文明的和谐发展。    据统计,截至2012年,中央财政对宁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资累计达6.76亿元,实施治理项目48个,治理规模11216.57公顷,使12个市(县、区)约60万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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