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惠水县十项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浏览次数:566  发布日期:2013-03-06  分类:防灾减灾
    汛期将至,为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原则,贵州省惠水县采取十项防治措施,对县域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巡查排查。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和充实县、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是落实责任。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同志为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并落实监测员47名,确保地灾防治工作责任落实。    三是开展巡查。在汛期来临前,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全面排查,每一个隐患点均制定了相应的防灾应急预案并落实了监测员。    四是群测群防。健全防灾减灾长效机制,以加强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壮大应急队伍、组织应急演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为主要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免危险、遇险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抢险救援应急分队和应急车辆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六是应急保障。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款物投入机制,整合各类资源,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和灾民救助工作。    七是科学预测。建立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重点加强对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预测;每逢强对流天气来临前,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向有关工作人员发送预警信息,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八是评估备案。执行项目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必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九是重点整治。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加大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重点治理人口集中居住区、交通干线、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学校附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十是强化管理。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要求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开采,防止因过度开采诱发地质灾害或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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