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主要完成六大目标

浏览次数:560  发布日期:2013-03-25  分类:防灾减灾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自治区出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将通过一系列体系和机制的建立,增强新疆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据介绍,近年来,新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强度和区域分布变得更加复杂,局地突发性强降水事件增多,地震趋于活跃,强降雨过程和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概率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总体形势更加严峻。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趋突出,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增加,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规划》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出8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将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展布特点,开展30个县市地质灾害详查,集成伊犁谷地8县1市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完成38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专项勘查;实施20处搬迁避让工程、3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建立自治区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充实完善基层防灾减灾体系。 通过规划修编和实施主要完成六大目标,即:完成地质灾害多发、高发区域基础调查评价任务;初步建立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投入机制;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基本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显著增强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到2015年,新疆将有效控制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全区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地质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显著减轻,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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