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勿因芦山地震忽视汛期地灾防治浏览次数:555 发布日期:2013-04-22 分类:防灾减灾;抗震救灾最新消息 4月20日,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函》,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高度重视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同时,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7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引发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加严峻。为此,国土资源部地灾防治应急办要求,地震灾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务必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复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避灾临时安置点、灾后重建选址评估工作,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安全保障。 应急办在函中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他地区的地灾防治工作要保持清醒认识,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更加主动应对地质灾害;要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措施到人;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合作,根据雨情、水情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与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切实做好交通沿线、人口聚集区和学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强化避险,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在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派专家和专业队伍驻守,及时指导地方开展工作,立足防大灾、抢大险、应大急,依靠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强化预防避让,尽力避免群死群伤,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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