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打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主动仗浏览次数:607 发布日期:2013-05-08 分类:防灾减灾 雨季来临,地处江淮分水岭的安徽省滁州市根据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情况,专门印发《滁州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市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予以通报,明确防治单位及责任人,部署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坚决打好主讯期地质灾害监测防范主动仗。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强化领导,明确各地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减灾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措施到位,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汛期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重点对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段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进行调查,及时分析灾情、险情和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意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段,编写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与建议。对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或灾害隐患,辖区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专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灾害隐患点公布,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落实到单位和人户。同时加强专项地质灾害勘查,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因地下采矿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责成有关矿山企业加强对采空区管理,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要求,规范其开采行为,坚决纠正越界开采行为,建立地面变形监测网,分析预测灾情隐患的发展,最大限度降低地面塌陷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各地组织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城镇、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录区、重要工程等进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及时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新发生或新发现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在组织专家调查的基础上,及时提出防灾措施,划定危险区和设立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建立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在重点防范期内遇有灾害性天气或较强降水时,市、县两级国土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地质灾害的动态变化情况,以便随时应对突发性险情或灾害发生。 四是坚持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从市、县到乡(镇)、村(或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各地的地质灾害信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出现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隐患,必须在4小时内向市级报告,以利于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和分析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及发展趋势,制定并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市、县两级国土、救灾减灾等部门在接到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报告后,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提出相关防灾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果断撤离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做到信息灵、行动快、调查细、判断准、防治早。市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的预警信息,为防灾工作提供信息支特。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进行调查和监测,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地质灾害 五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手册、培训班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并通过“世界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救灾减灾日”等,进行广泛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社会宣传和咨询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地质灾害,如何鉴别和及时发现地质灾害,怎样预防、预报地质灾害以及如何避让、治理地质灾害等,以增加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发生,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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