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区须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制

浏览次数:538  发布日期:2013-05-13  分类:防灾减灾
    受强降雨和汶川特大地震的影响,近年来我国西南地区地质灾害呈现数量多、种类全、规模大的特点,特别是泥石流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最为严重。虽然通过各级政府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增强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因地质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主要地方之一就是施工工地,尤其是水电和公路建设施工区,灾害接连发生。 长期在四川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李云贵指出,一些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意识淡薄,搭建在山区的施工工棚、项目部住地,未经过专业技术人员评估或未按防灾措施落实,有的甚至建设在泥石流沟口或高陡危岩下。而且,大多施工企业缺乏对员工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未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群测群防措施,施工区无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地质灾害发生时无人组织。 曾经发生在一些水电工程施工场地的特大泥石流灾难,已经证明了缺乏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认识,缺乏防灾减灾意识后果的严重性。李云贵强调,在短时间内经历多次强烈地震的西南地区,为了更好地实现防灾减灾目标,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科学技术人员和工程地质队伍应具备清醒的防灾减灾意识,过硬的心理素质、工程经验、人文情怀和社会良知,具备相关的政策法规、科学技术储备和工作程序训练,能够适应时间紧、任务重、环境险、动作快和实效强的要求,为防灾减灾指挥决策提供尽可能科学有据、安全可行、快速高效和经济合理的对策建议。 灾后重建工作中,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施工区必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除了要对施工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还要对处于泥石流沟口、陡崖下,施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工地、住地、办公管理区域开展专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未按评估意见和防灾措施落实到位前不得开工或入住。同时,要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制定防灾避险应急预案,明确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 李云贵建议,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施工的企业还要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提高全员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应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水电、交通、教育等部门和施工企业,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对施工企业的在建工地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将地质灾害防灾措施落到实处,杜绝群死群伤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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