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松滋市局着力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浏览次数:632  发布日期:2013-06-07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湖北松滋市局相继制定《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制度》、《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值班制度》明确要求,自5月1日起实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及时准确收集和上报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防范和灾情险情、抢险救援等情况。    《监测巡查制度》明确要求,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专项巡查。主汛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动态巡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发展情况,对巡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监测范围,明确巡查、监测、防范责任人。    《灾情速报制度》明确要求,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15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有关责任单位;值班人员接到一般灾情报告时,要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3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同时,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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