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目标考核

浏览次数:131  发布日期:2013-10-24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近日,云南省楚雄州把绿色矿山地质生态环境建设及矿产资源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由于楚雄州把矿产资源开发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造成矿山地质环境十分脆弱,极易引发各种地质灾害。加之因生态补偿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矿山企业对生态恢复没有投入或投入较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率较低。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楚雄州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了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把绿色矿山地质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促进矿山整体形象改善。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楚雄州建立月报、季报、年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推进情况统计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同时,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促进矿山企业及工程单位将地质环境保护纳入生产经营范畴,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以项目促开发、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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