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地质灾害防治实现全覆盖

浏览次数:598  发布日期:2014-01-24  分类:防灾减灾
    2013年,大理州抢抓机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坚持“三为主”方针和“四结合”措施,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围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大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全覆盖。    监测人员全覆盖。编制完成了《云南省大理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和《大理州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围绕着力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搬迁避让与治理、应急体系建设四大工程,全州群策群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全州登记在册隐患点2542个,明确监测员5084人,实现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有2人负责轮流监测,省州县三级财政每年给予补助801.36万元,实现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全覆盖。    工程治理项目全覆盖。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评价工作,对危害损失大、发生可能性高的地质灾害点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经排查,梳理了州级计划实施的60个中小型项目,计划投资17000万元,目前已预下达资金3700万元,各县市正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省批准实施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项目4个,批准总投资10116.98万元,已到位资金5440万元,其中列为重点县城治理项目2个,批准投资8256.54万元。    应急值班全覆盖。州、县、乡镇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时实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指导救灾工作,加强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全州汛期未发生群死群伤地质灾害。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