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出台浏览次数:545 发布日期:2014-04-14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为加快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步伐,推动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以及城区周边、景区周边、省际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日前,滁州市发布实施了《滁州市“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方案》对辖区内的2条高铁客运专线、3条普通铁路线干线、5条高速公路和12条省道干线、6条主要河流、9个AAAA景区和AAA景区约500千米长的省际边界以及多个城镇周边规划了需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矿山104家(处),治理面积1389.611公顷。《方案》明确了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主体的认定原则是: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工作,要求边开采边治理;矿山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地方政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计划用3年时间,投入各类资金约9.474亿元完成治理任务。所需资金来源,一是对于历史遗留的无责任主体的工矿废弃地和废弃矿山治理,由县级政府在采矿权价款中建立本级财政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支出项目,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还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市场融资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允许投资人依法享受投资治理矿山环境后的合法收益。二是鼓励有主矿山企业积极使用保证金或者自筹资金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减少采矿对矿山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破坏。三是根据省、市资金的扶持力度,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百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道路及危房改造、农田水利兴修等项目资金,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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