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地灾防治政府负责

浏览次数:529  发布日期:2014-05-13  分类:防灾减灾
福建省宁德市日前印发2014年地灾防治方案,要求县级、乡级政府把地灾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灾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以地方各级政府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治体制,并将地灾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地灾详查及汛期隐患排查结果,宁德市地灾隐患点有1523处,其中滑坡665处、崩塌401处、泥石流17处、高陡边坡与地面塌陷等440处;列为市级重要地灾隐患点有295处,威胁群众约6467户、38331人。宁德市要求,县级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灾预警预报、监测巡查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灾群测群防网络。地灾责任人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担任;地灾的监测由受威胁的单位和相关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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