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全面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浏览次数:562 发布日期:2014-05-26 分类:为认真扎实有效开展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5月19日,云南省保山市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刚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上,刘刚在充分肯定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就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一是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合力抓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因领导不在岗、不到位、预防不得当、抢险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要深刻吸取2007年“7.19”槟榔江电站大型滑坡地质灾害和2010年“9.01”瓦马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事件的教训,加大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力度,防患于未然。对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红庙社区大西山洼子泥石流、腾冲县清水乡黄瓜箐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重点督办,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汛期必须杜绝人员及车辆进入隐患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重大伤亡事故和责任事故;三是要紧紧抓住中央支持云南地质灾害防治,加大资金投入的机遇,积极开展工程治理与避让搬迁项目申报和实施;四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特别要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广大农村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主动避让意识和临灾处置能力;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用,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培训,全面开展应急演练;六是要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及未按评估结果配套设计地灾治理工程的,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人为地质灾害发生;七是要严格落实排查值守、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要加强对矿山采空区、易发生滑坡地段、低洼地带、电力通讯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值守、巡查、监控、防护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要严格信息报送,特别是重大突发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对不遵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纪律和制度、脱岗溜岗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督查室、应急办、发改委等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会议。会议还通报了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明确了会议联席部门的防治责任,并签订了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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