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厅下放重大地灾治理招标审批权

浏览次数:531  发布日期:2014-05-28  分类:防灾减灾
日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文要求,进一步高效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同时明确除特大型地质灾害外,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招投标比选方案的核准,及招投标比选结果备案等工作,统一调整为由项目所在地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文件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为主、分级防治”原则,对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符合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投资开展治理工作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严把立项申报质量关,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专家现场踏勘核实后,按照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批向省厅申报。除特大型地质灾害外,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招投标比选方案的核准及招投标比选,统一调整为由项目所在地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州国土资源局对相关审批和备案事项承担责任。四川厅将加强此项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并将建立定期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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