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民:2020年大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浏览次数:587 发布日期:2014-07-03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在日前召开的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40个分论坛之一——“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论坛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发表了题为《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生态文明》的主旨演讲。汪民指出,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实现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的总体目标。 汪民指出,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布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指导意见,明确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初步形成煤炭、石油、有色金属、冶金、化工矿产和建材非金属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在全国已遴选出4批660多家矿山企业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树立了一批绿色矿山建设典型模式。按照“开矿一处、造福一方,开发一小点、保护一大片,矿地和谐、科学发展”的总目标,我国着力构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调节机制、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的补偿机制、资源开发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协调机制等四大机制。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 汪民强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需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统筹资源保护与开发,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战略,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汪民强调,要继续深入实施“矿山复绿”行动,争取到2015年使“三区两线”周边范围内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整治;统筹推进和谐矿区与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矿产开发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最大化。 汪民要求,要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全面开展重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调查评价工作,加快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标准建设,分矿种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引导激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要实施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加强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设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业企业兼并重组,建设绿色和谐矿山。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论坛由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主办,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矿业大学协办,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承办。会议由中国矿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王家华主持。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朱立军、奥地利驻华参赞穆娥参会并致辞。 会上,中国矿业大学校长葛世荣,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总工程师兼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刘玉强等就矿业的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安全保障、生产技术转型升级、矿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社会责任、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生态保护、矿区和谐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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