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 2020年大中型矿山将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浏览次数:635 发布日期:2018-09-25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预计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据了解,从2018年起,包头市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步伐,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0年,完成22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创建达标入库,全市小型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达到规范化管理,基本形成重点“三区”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据了解,按照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以下做法: 一抓制度保障。构建市、县两级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规划体系。印发实施《进一步严格全市矿业权管理的实施意见》、《包头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办法》、《包头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包头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等,使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的规划分区、职责任务、重点项目等得到有效落实。 二抓分类推进。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全力推进大青山南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有效扭转了全市采矿企业“小、散、乱、污”的局面,矿山数量从2017年以前的350余家控制到202家。积极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探索形成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建则建四种模式,累计治理5.46平方公里。严格生产矿山分期治理工程验收,督促采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截止目前,实施分期治理矿山118家,累计治理面积7.09平方公里。 三抓技术创新。定期运用无人机高清镜头对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和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测;建设全市矿山信息管理系统,对矿山储量规模、“三率”指标、地质环境治理等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治理数据,为绿色矿山建设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四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进。首先,注重规划先行。编制完成全国首个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规划为全市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其次,注重示范引领,推动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该市鑫达金矿入选“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入选“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通过推进试点示范,引领和推动了一批建设条件好的矿山企业加速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注重经验推广,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指导。召开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暨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现场观摩重点矿山、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为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树立新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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