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浏览次数:608 发布日期:2014-07-23 分类:防灾减灾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近日组成三个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组,利用10天时间,分赴全省各地市,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通过2013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有32处地质灾害点得到有效治理,消除了隐患,同时新增地灾隐患点13处。目前,全省共计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716处,其中崩塌698处、水土锓蚀650处、不稳定斜坡619处、泥石流258处、堤岸223处、地面塌陷212处、滑坡47处、地裂缝9条。为全力做好今年的防灾工作,省国土厅下发了“2014年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确定了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83处,特别防范点18处。为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防灾工作不留任何死角,黑龙江省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政府为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各部门协调配合;强化预案实施。各地市编制了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报经政府批准后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和防治措施,确定本行政区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点;强化群策群防。目前全省地质灾害群策群防网络基本建成,共有地灾群策群防点442处,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已发放“防灾明白卡”2000多张,使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群众基本掌握了灾害发生时的避险方法和措施。二是各地市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汛期期间专门设置值班室,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险情、灾情。三是部门合作,科学预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全力推进地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开展。建立手机联系通道,采用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发布信息,提示隐患区群众提前加以防范。四是加强培训,加大宣传,提高全社会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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