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浏览次数:545  发布日期:2013-07-20  分类:防灾减灾

    针对入汛以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云南玉溪市政府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开展排查巡查,全面加强监测预警,搞好应急处置。从多方入手,尽可能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近期强降雨或持续降雨天气对地质环境带来的影响,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研究细化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切实把国家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落到实处。国土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会同气象、水利部门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灾害隐患,深入开展排查巡查。要把陡坡下和河(沟)道附近的居民点、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集市、厂矿、水库坝塘、旅游景区、流动人口集聚区及水利水电、公路、铁路重大建设工程区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对必须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临时紧急避让措施,并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搬迁避让方案,转移并妥善安排好受灾人员生产生活。

    要强化灾害群测群防,全面加强监测预警。针对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变化的特点,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监测预警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对重大隐患点实行24小时监测。要建立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破坏程度,及时反馈上级主管部门,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便于各级各有关方面迅速采取避灾减灾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要抓好临灾避险,搞好应急处置。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合理做好救灾物资、资金、设备等应急准备工作,提高灾害应急响应能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灾害,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妥善做好灾害善后各项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灾知识。

    通知指出,要强化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工作不细、措施不实,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将按照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