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局打响四边三化废弃矿山治理攻坚战

浏览次数:525  发布日期:2014-07-23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今年余姚涉及浙江省“四边三化”专项行动需治理的废弃矿山共13处,截至目前,2处已完工,1处通过简易治理达到生态治理要求,7处正在施工(其中,5处预计7月底可完工),还有3处已完成方案编制或调整,准备进场施工。根据上级要求,9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否则将暂停安排项目补助资金发放和采矿权交易。为此,余姚市局多措并举积极打响“四边三化”废弃矿山治理攻坚战。一是抓住机制这个核心。结合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牵头,与环保、安监、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形成部门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具体分工,形成分管领导重点抓、精干人员积极推进的工作格局;继续严格执行现有的考核、检查、督查和通报等各项制度,坚持进度月报制,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抓住资金这个关键。市政府专门为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设立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工程直接费(削坡和复绿)、工程勘测设计费、审计费由市财政局拨付,政策处理费由乡镇(街道)承担;相关乡镇(街道)通过矿地利用积极寻求资金平衡,为市财政节约大量资金,朗霞街道龙王堂村废弃矿山、阳明街道新华第一采石场和丰北梁堰采石场3处均由街道自筹资金进行治理。三是抓住进度这个根本。对未开工的项目,进行专题研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实施有效的处理措施,将具体任务进一步落实到矿、细化到点、责任到人,想方设法抓紧开工;对进度缓慢的项目,倒排时间表,督促施工单位增加大功率打头机等设备数量和施工人员数量,加强进度管理,保证按期完工;对已完工的项目,按照“竣工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及时组织验收,及时拨付治理资金。四是抓住监管这个手段。针对施工单位乱采滥挖、以采代治等违规违法行为,狠抓典型案件,加大处罚力度,拒不整改的,向省、宁波市行业主管部门建议降低甚至取消企业有关资质,并将其列入不得在余姚行政区内从事相关工程施工的“黑名单”,截至目前,共有5家施工单位先后因存在明显超挖现象被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同时,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公布举报电话,每个项目向社会公开具体监管责任人,任何人只要看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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