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处被毁地下水监测孔获赔重建

浏览次数:500  发布日期:2014-09-10  分类:地下水
 近日,吉林省通榆县一处被房地产开发商损毁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设施获得赔偿重建,地下水监测工作得以恢复运行。这是今年7月1日《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施行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效监管和成功保护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首起案例。  7月11日,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发现通榆县一眼深层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孔信号中断。经调查,通榆县中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明知建筑场地有国家级地下水监测设施的情况下,依然在施工时进行占压,并致使地下水自动监测仪掉入监测孔中,导致这一监测设施彻底损毁,严重影响了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的正常运行。  依据《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于7月15日向通榆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商请解决通榆县国家级地下水监测设施被损毁的函”,经通榆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与通榆县人们政府共同决定,由监测设施破坏方通榆县中腾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重建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孔经费25.50万元,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具体负责重建。历时45天,这起严重侵占损坏地质环境监测设施的事件,在《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支撑和保障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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