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实现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零伤亡”浏览次数:521 发布日期:2014-09-17 分类:防灾减灾 自9月6日以来,巴中市境内持续遭遇强降雨天气,局部地区持续大暴雨,其中通江县、南江县部分站点累计降雨量超过600毫米。截止9月15日下午18时,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202处,其中,发生滑坡灾情12处,引发房屋垮塌136间,290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242万元;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坍等险情190起,7401人受威胁,潜在经济损失2.67亿元。灾情就是命令,全市迅速启动救灾应急三级响应,发布地质灾害橙色预警,全力以赴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一是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等有效措施,紧急避让搬迁2198户7691人。因避让及时,全市无一人因地质灾害伤亡。二是迅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先后6次召开地质灾害应急会商会,落实市、县(区)、乡(镇)、村、社(村民小组)、专职监测责任人六级防灾责任,明确全市4334个新旧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和专职监测人巡查和监管责任。三是高频度多途径预警预报。联合市气象局,通过电视、广播、短信等平台发布预警预报信息10余次6万余条,覆盖各级防灾责任人、监管责任人、专职监测员和在建工程、景区责任人等6000余人。四是及时应急排危。全市组建6个应急分队,协同省汛期督导组、煤田地质队等专业力量对部分不稳定边坡采取油布覆盖、抢挖排水沟渠等防治措施紧急处置。五是抓好险情排查巡查核查。雨前排查隐患点防灾责任落实情况;雨中巡查重点区域险情变化,及时应对处置;雨后全域核查,防范地质灾害在降雨后滞后发生。同时,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落实防灾各级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及时开展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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